子长县第九次村级“三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结束,村民监督委员会踏上三年履新之路,尽管村监委会成员在监督村级“三务”公开、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效,较好地推进了村民自治民主进程,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但由于村民监督委员会毕竟是新生组织,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部分村支部书记和主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全面,存在消极抵制思想,认为村监委会是在束缚“村两委”干部的手脚,故意排斥、疏远或避开监委会行事,导致一些村监委会徒有虚名,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二、综合素质不高。大多数村监委会成员存在学历低、年龄大、政治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差等问题,对相关总账、明细账、往来账、现金账等财务管理工作辨别不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监督效果。部分村监委会成员不懂法、不懂纪,更不不善于学习和掌握上级新要求、新情况,这成为了村监委会开展工作的硬伤,甚至有部分村支部书记仍在打白条冲账,监委会都不知道这是违反规定。
三、保障机制不强。村监委会在缺乏认同感、积极性不强的同时,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特别是在工资报酬方面,监委会主任年工资1200元,而专职委员没有工资报酬和劳务补贴,开展工作全凭个人素质和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制度设计效果则事与愿违。再者,大多数村监委会没有规范化的办公室和办公经费,日常工作难以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