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重大改革部署,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对于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和纪委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应该解决好的问题。党委是发展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教育管理好广大党员和干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保证和纪律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党委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也必然成为责任主体。新形势下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应着力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首先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既要明确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有领导责任,又要清楚党委负有落实责任,或者说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坚决克服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甚至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讲个话、开个会,或签个责任书就以为履行了职责,具体怎么落实就是纪委的事。将纪委处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境界。二是解决好总揽全局、布局谋篇的方向指导,安排部署到位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提前,因此在年度总体工作部署时,党委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即全面理解和掌握上级党委、纪委的总体要求,又紧密结合本区域的实际,出台操作性较强的指导意见,抓住热点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克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照本宣科现象。三是解决好管理制度上的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形成权利执行和监督分离的组织架构,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努力避免“亡羊补牢”的被动局面。四是解决好督查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运用考核结果,克服“老好人”思想,少一些下不为例,使责任倒查机制助推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五是解决好改进党委对纪委领导方式,进一步强化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确定了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因此,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明确纪委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使纪委各项工作的开展能紧扣改革发展大局,统筹纳入加强党的建设整体工作,协调一致,增强综合效果。二是注重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组织成立以纪委牵头,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检察等部门参与的监督机构联席会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监督力量优化组合,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注重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使纪检干部队伍保持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敢于担当、团结战斗优秀团队。四是坚决支持纪委对腐败案件的查处,认真贯彻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决定,不以任何理由对查办案件造成不利因素,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六是解决好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发挥好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身体力行,切实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必将有效提高制度执行力。否则,“上有所好,下必胜也”,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应把握的工作原则。中央改革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扎实开展工作创作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履职中应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强化组织意识,坚持自觉服从党委领导的组织观念不能变。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在此前1980年2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改变省、市、自治区及以下各级党委纪委领导关系的请示报告》,同意纪委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而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双重领导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一直沿用下来。为适应新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这是党组织进一步强化对反腐败工作领导和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好各级党组织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纪委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将纪委工作融入党建工作的大局之中,形成综合效应。二是坚持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不能变。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包括案件查办,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等,其核心是要让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避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下级监督太软的被动局面。因此,纪委要有树立担当意识,特别是案件查办时,做到及时汇报、赢得支持、排除干扰、秉公执纪。三是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突出主业的工作要求不能变。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为纪检监察部门关履行职责创造相对超脱的空间。集中人力、精力抓好纪律监督、惩治腐败等主要职责。四是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坚持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的工作理念不能变,目前由于各监督检查部门的信息共享衔接不够畅通,对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抓总形成监督检查合力造成一些影响。各部门各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存在单一性,一定程度影响监督检查效果。为此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显得尤为重要。五是重视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坚持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工作重心不能变。监督检查的目的就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完善机制,改进作风、提高效率,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是纪检部门必须紧抓不放的重要方面。一定要按照经常抓、长期抓的要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六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力度不能减。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想腐的预防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制度建设既要具有科学性、操作性,又要有超前性、预见性,早扎篱笆,早亮红线,健全制度,无缝对接,在制度设计上努力做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一个统一体,目标一致,相互促进,相互作用,必然会形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