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市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晓驰同驻院纪检监察组2名工作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到宝塔区、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杨晓驰组长一行到县区院门口,首先对该院的门卫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看门房是否有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当值人员是否坚守岗位,是否按要求对外来人员及本单位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是否进行体温测量,是否有值班记录登记册。并详细与值班人员进行交谈,了解情况,翻阅登记表册。随后,纪检监察组一行又对该院的办公场所进行了查看,检查该院干警是否按规定在上班期间人人佩戴口罩,有无在上班期间到别人办公室闲聊的现象、私自聚集的情况,每个部室是否都有人值班,有无排班安排表和记录。同时,还对两家院办公家属区域消毒防疫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在与两家院检察长对检查情况进行分别座谈时,杨晓驰组长对两院的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各县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本院防控疫情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识明确、扎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尽职尽责,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县区院要按照市院党组及驻地党委、政府的安排和《延安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在疫情期间严明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做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对发生在防疫期间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定要旗帜鲜明,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区院要严格掌握、把控好本单位干警的个人出行情况、身体健康情况,要教育干警严格执行驻在小区及道路防查工作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定,维护检察干警良好形象;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落实好防控疫情“两个责任”。同时要努力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做到防控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同时,检查组还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通报,要求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