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纪委监委2019年亮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7日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下大力气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推行“两个责任”课程表化、任务指标量化的“两化”管理法,通过集中统一晾晒展示、现场观摩找差、交互点评打分等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履责清单记录等全面评查。采取“六查六看”方式,对各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对党员轻微违纪问题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查处,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县纪委,促使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履责尽责。全年共实施党内问责和领导干部问责22起,处分13人,“第一种形态”13人。

二是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深化年活动,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报账不规范、正常支出不正常、办公设施设备“像消雪”,干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请销假不规范等问题,持续加大日常督查、作风检查、反映核查力度,查处问题24起,处分24人。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别查处问题13起、4起,处分14人、4人。

三是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聚焦监督首要、第一职责,创新推行“六个一”工作法,明确每次督查检查落实1个专班、1个工作机制、1个主题,做到1个标准处理,出具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不断增强监督的统筹性、协调性、主动性、实效性。对全县中小学春季开学收费、学校后勤灶管理、教师轮岗交流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处分2人,追责2人。

四是坚决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生态环保、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农村专业合作社使用扶贫专项资金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查处问题20起,处分18人;创新开通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手机绑定的微信二维码举报平台,开展刑事案件、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工作,处置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立案7件、处分13人针对督查检查发现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线索3件,追责问责5人;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破坏生态环保方面的问题各27起、43起,分别处分24人、41人。

五是坚定不移查办案件。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反映集中,且在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的案件重点查处,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59件次,立案273件,结案273件,处分273人,其中处分乡科级领导干部35人,实施“第一种形态”168人次,通报曝光187起210人。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强化警示震慑,达到查处一案,惊醒一片的作用。出台《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界限清楚地约束干部,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敢于担当地激励干部,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柯小海、邓小余等干部及新区自来水厂乱收费、“双高普九”中有关人员进行容错纠错。

 

黄陵县纪委监委2019年亮点工作
来源:    时间:2020年01月17日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下大力气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推行“两个责任”课程表化、任务指标量化的“两化”管理法,通过集中统一晾晒展示、现场观摩找差、交互点评打分等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履责清单记录等全面评查。采取“六查六看”方式,对各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对党员轻微违纪问题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查处,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县纪委,促使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履责尽责。全年共实施党内问责和领导干部问责22起,处分13人,“第一种形态”13人。

二是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深化年活动,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报账不规范、正常支出不正常、办公设施设备“像消雪”,干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请销假不规范等问题,持续加大日常督查、作风检查、反映核查力度,查处问题24起,处分24人。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别查处问题13起、4起,处分14人、4人。

三是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聚焦监督首要、第一职责,创新推行“六个一”工作法,明确每次督查检查落实1个专班、1个工作机制、1个主题,做到1个标准处理,出具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不断增强监督的统筹性、协调性、主动性、实效性。对全县中小学春季开学收费、学校后勤灶管理、教师轮岗交流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处分2人,追责2人。

四是坚决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生态环保、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农村专业合作社使用扶贫专项资金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查处问题20起,处分18人;创新开通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手机绑定的微信二维码举报平台,开展刑事案件、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工作,处置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立案7件、处分13人针对督查检查发现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线索3件,追责问责5人;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破坏生态环保方面的问题各27起、43起,分别处分24人、41人。

五是坚定不移查办案件。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反映集中,且在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的案件重点查处,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59件次,立案273件,结案273件,处分273人,其中处分乡科级领导干部35人,实施“第一种形态”168人次,通报曝光187起210人。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强化警示震慑,达到查处一案,惊醒一片的作用。出台《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界限清楚地约束干部,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敢于担当地激励干部,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柯小海、邓小余等干部及新区自来水厂乱收费、“双高普九”中有关人员进行容错纠错。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