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乡镇纪检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力量不足、业务不熟、力度不大、效率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甘泉县纪委、监察局着眼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案源线索统一管理、跟踪督办等六项制度,注重以上带下,形成合力,促使乡镇纪检组织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今年1-11月,全县乡镇纪检共受理信访举办36件,立案32件,结案32件,给予党政纪处32人。
一是推行线索统管制度,拓展乡镇纪检组织案源线索。为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线索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掌握全县纪检监察案源线索和初核情况,从今年7月开始实行案源线索和立案信息月报制度,对信访举报线索实行统一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各党委、各纪工委,每月15日上报《案源线索表》和《立案信息表》,实行“零报告”制度,重大线索当日上报。县纪委每月对这些月报表认真研究和筛选,进行动态分析,从中寻找重要案源线索,并根据线索进行跟踪调查。该项制度实行几个月来,效果显著,已从月报表中发现案源线索3件,目前正在追踪调查。
二是推行跟踪督办制度,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办案效率。加强对批转至乡镇纪委查处的举报信件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通过询问办理进度、座谈研究问题等方式,推动转交要结果件的落实。从案件的初核,到立案调查后的重要环节,以及案件查办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一跟到底,直至结案,解决了乡镇纪委效率低下、不愿办案的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已跟踪督办案件7起,结案7起。
三是推行联合办案制度,凝聚乡镇纪检组织办案合力。各乡镇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或出现疑难案件,乡镇纪委办案力量无法独立办理的,及时报告县纪委案件室,由案件室负责人向分管案件的领导报告后,启动联合办案机制,解决了乡镇纪委调查取证难、不能办案的问题。今年以来,下寺湾、城关镇等乡镇纪委先后联合县纪委案件室查办了3起疑难案件,使违纪违法者得到查处,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能力。
四是推行以案代训制度,提升乡镇纪检组织办案能力。定期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办案,由县纪委办案人员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传、帮、带,传授证据的搜集鉴别、突破案件的技巧、案件性质的认定等专业知识,解决了乡镇纪委业务不熟、不会办案等问题。今年以来,已选调6名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案件一室、二室、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实践中经受了锻炼,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是推行乡案县审制度,保证乡镇纪检组织办案质量。推行乡案县审制度,乡镇自办案件必须由县纪委进行审核把关。县纪委审理室对乡镇所办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案件则退回限期完善后再送审,解决了乡镇纪委干好干实、办好案的问题。今年以来,已审结乡镇自办案件32件,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质量。
六是推行年度考评制度,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办案领导。为准确评价乡镇纪检组织的工作业绩,推行乡镇纪检组织查办案件年度考评制度,考评采取“五步法”进行,力求全面掌握、准确评价全县乡镇纪检组织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一是组织发动。成立办案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议,对考评工作进行动员。二是总结述职。各乡镇纪委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业务,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实事求是进行总结,交分管纪委常委审核后向考核领导小组报告。三是评议评价。考核领导小组针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查阅档案材料、社会反馈信息及明查暗访等形式,逐项进行科学评议和量化打分,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四是意见反馈。将综合量化评定成绩及时反馈乡镇党委,征求其意见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形成最终评价结论存档备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职务任免、评优树模、奖励的重要依据。五是总结提高。把各乡镇及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成绩和等次在年度考核总结会议通报,表彰先进,激励和鞭策后进,进一步增强乡镇纪检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甘泉县纪委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