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严肃查处7类村官腐败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30日   

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严格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力推进体制改革,加强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办案力量,严肃查处7类危害群众利益的村官腐败案件。截止11月底,共立案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78件,党纪处分78人,其中党内警告49人、严重警告13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6人,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农村基层警示震慑效果显著。

一是严肃查处村官私自截留惠民款物的案件。中省市惠农强农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村官私自截留款物的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反响强烈。针对这一情况,延川县纪委及时开通了两部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电话(81141668110077),拓宽案源线索,加强办案力量。延川镇新舍村村主任白某自2005任该村村委会主任以来,先后私自截留村粮食直补、土地承包等集体资金195142.9元,用于村务开支及个人招待,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永坪镇冯家坪村村主任冯某私自将退耕还林补贴等村集体收入236376元未纳入村财乡管账户,私自设立“小金库”,直接用于吃喝等村务开支,并报销个人手机话费6000元,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二是严肃查处村官虚报骗取国家惠农资金的案件。一些村官利用各种手段套取国家资金,隐蔽性很强,性质恶劣。关庄镇贺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呼某在2013年9月利用工作之便,借用村民名义,申报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3万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贾家坪镇贾家坪村党支部书记马某利用妻子白某名义骗取粮食直补款54738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是严肃查处村官挪用集体资金的案件。一些村干部将村集体资金私自挪用或借给家属、亲友使用,群众意见很大。延川镇杨家疙瘩村党支部书记惠某,未经村委会同意,骗走村委会公章,私自从村集体帐户上取走3万元,用于自己外婆办理丧事,村民举报后及时归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延水关镇桑洼村小队队长刘某2011年挪用村小队集体资金4000元,2013年又私自将高速公路补偿款存入自己名下,引发村民上访不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是严肃查处村官变相花钱低价出租矿产资源的案件。一些村干部通过暗箱操作,将集体资产、工程项目低价承包给关系户,谋取利益。马家河乡杜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冯某伙同村委会主任王某,自2004年以来先后将村集体土地承包款、渭清线公路补偿款等15笔收入183470元未纳入村财乡管账户,以白条入账形式用于村集体贷款、缴纳电费、村务招待等开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安驿镇后袁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袁某,私自将本村的采石厂低价承包给关系户,自己捞取好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是严肃查处村官村务不公开和私设小金库的案件。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只公开财务收支总额,对村民真正关心的扶贫、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等具体款项不公开的现象较为普遍。关庄镇后楼河村支部书记刘某,未经村民大会商议,用集体资金为关系亲近的村民垫付建房款,私自确定集体资金分红方案,引发村民集体上访,社会影响恶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关庄镇关家村村委会主任张某任职以来从来没有公开村务,私自将村集体土地承包给关系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杨家圪台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刘某霸气蛮横,在2006年至2013年任职期间将村集体收入257726.83元未纳入村财乡管账户,私设“小金库”,白条列支烟酒、便饭等招待费共计85408元,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六是严肃查处村官常年在外履职不力的案件。村官当选以后常年住在城里,村民难见一面,严重脱离群众,无法履职的现象较为普遍。延水关镇郝家千村村支书郝某,自任职以来长期在外,经常不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村领导会议,对本村事务漠不关心,特别是在产业开发和低保户、扶贫户、老龄补贴等工作事项中履行不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庄镇贺家河村村委员主任樊某将村民贺某7口人的医疗保险没有上报,导致其住院后不能报销,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是严肃查处村官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案件。在确定低保户、扶贫户、灾后重建户、老龄补贴人口等民生事项中,一些村官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的现象普遍存在。关庄镇杨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惠某2014年3月私自将12名有个人关系的村民上报为救灾临时生活补贴人口,引发村民上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杨家圪台镇孙家源村村支书杨某私自把一些低保名额分配给县城内有小轿车和做生意的村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延水关镇郝家千村委会主任王某把自己和妻子的户口分为两户,都上报为扶贫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庄镇湫刘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刘某2014年私自确定村扶贫资金和受灾生活补助的分配方案,村民反响强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土岗乡樊家洼村党支部书记冯某故意隐瞒,使已死亡的村民李某家人领取老龄补贴15个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据延川县纪委信息整理)

延川县纪委严肃查处7类村官腐败案件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30日

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严格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力推进体制改革,加强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办案力量,严肃查处7类危害群众利益的村官腐败案件。截止11月底,共立案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78件,党纪处分78人,其中党内警告49人、严重警告13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6人,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农村基层警示震慑效果显著。

一是严肃查处村官私自截留惠民款物的案件。中省市惠农强农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村官私自截留款物的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反响强烈。针对这一情况,延川县纪委及时开通了两部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电话(81141668110077),拓宽案源线索,加强办案力量。延川镇新舍村村主任白某自2005任该村村委会主任以来,先后私自截留村粮食直补、土地承包等集体资金195142.9元,用于村务开支及个人招待,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永坪镇冯家坪村村主任冯某私自将退耕还林补贴等村集体收入236376元未纳入村财乡管账户,私自设立“小金库”,直接用于吃喝等村务开支,并报销个人手机话费6000元,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二是严肃查处村官虚报骗取国家惠农资金的案件。一些村官利用各种手段套取国家资金,隐蔽性很强,性质恶劣。关庄镇贺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呼某在2013年9月利用工作之便,借用村民名义,申报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3万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贾家坪镇贾家坪村党支部书记马某利用妻子白某名义骗取粮食直补款54738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是严肃查处村官挪用集体资金的案件。一些村干部将村集体资金私自挪用或借给家属、亲友使用,群众意见很大。延川镇杨家疙瘩村党支部书记惠某,未经村委会同意,骗走村委会公章,私自从村集体帐户上取走3万元,用于自己外婆办理丧事,村民举报后及时归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延水关镇桑洼村小队队长刘某2011年挪用村小队集体资金4000元,2013年又私自将高速公路补偿款存入自己名下,引发村民上访不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是严肃查处村官变相花钱低价出租矿产资源的案件。一些村干部通过暗箱操作,将集体资产、工程项目低价承包给关系户,谋取利益。马家河乡杜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冯某伙同村委会主任王某,自2004年以来先后将村集体土地承包款、渭清线公路补偿款等15笔收入183470元未纳入村财乡管账户,以白条入账形式用于村集体贷款、缴纳电费、村务招待等开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安驿镇后袁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袁某,私自将本村的采石厂低价承包给关系户,自己捞取好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是严肃查处村官村务不公开和私设小金库的案件。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只公开财务收支总额,对村民真正关心的扶贫、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等具体款项不公开的现象较为普遍。关庄镇后楼河村支部书记刘某,未经村民大会商议,用集体资金为关系亲近的村民垫付建房款,私自确定集体资金分红方案,引发村民集体上访,社会影响恶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关庄镇关家村村委会主任张某任职以来从来没有公开村务,私自将村集体土地承包给关系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杨家圪台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刘某霸气蛮横,在2006年至2013年任职期间将村集体收入257726.83元未纳入村财乡管账户,私设“小金库”,白条列支烟酒、便饭等招待费共计85408元,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六是严肃查处村官常年在外履职不力的案件。村官当选以后常年住在城里,村民难见一面,严重脱离群众,无法履职的现象较为普遍。延水关镇郝家千村村支书郝某,自任职以来长期在外,经常不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村领导会议,对本村事务漠不关心,特别是在产业开发和低保户、扶贫户、老龄补贴等工作事项中履行不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庄镇贺家河村村委员主任樊某将村民贺某7口人的医疗保险没有上报,导致其住院后不能报销,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是严肃查处村官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案件。在确定低保户、扶贫户、灾后重建户、老龄补贴人口等民生事项中,一些村官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的现象普遍存在。关庄镇杨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惠某2014年3月私自将12名有个人关系的村民上报为救灾临时生活补贴人口,引发村民上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杨家圪台镇孙家源村村支书杨某私自把一些低保名额分配给县城内有小轿车和做生意的村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延水关镇郝家千村委会主任王某把自己和妻子的户口分为两户,都上报为扶贫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庄镇湫刘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刘某2014年私自确定村扶贫资金和受灾生活补助的分配方案,村民反响强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土岗乡樊家洼村党支部书记冯某故意隐瞒,使已死亡的村民李某家人领取老龄补贴15个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据延川县纪委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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