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纪委监察局落实“三转”要求出台具体规则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7日   

为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日前黄陵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黄陵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分总则、纪委常委(副局长)职责、科学民主决策、请示汇报与督办检查、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信访和案件归口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附则等10章42条,对委局班子成员职责、民主决策、会议、学习、信访及案件办理、考勤、后勤事务、党建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规范集体领导决策。委局实行分级负责制,对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负责,两名副书记对书记负责,各常委、副局长对分管副书记负责,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和机关各室对主管常委(副局长)负责;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副书记、监察局长协助书记主持日常工作。书记召集和主持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室主任工作例会;副书记按照委局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及时完成书记委托交办的其它工作;各纪委常委、副局长按照分工,处理好各自主管工作。重大问题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各常委、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决策。

二是规范请示汇报和督办检查。不多头、不越级请示和汇报,各乡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和机关各室有关重大事项需请示、汇报的,对口向主管常委(副局长)和分管副书记请示、汇报。重大事宜由分管副书记和主管常委(副局长)及时向书记请示报告。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及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项,根据工作内容由分管副书记和主管常委(副局长)会同相关科室及时办理,将办理情况报书记审定后,按要求向上报。会议决定事项必须遵照执行,分管副书记会同主管常委(副局长)负责组织并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和机关各室贯彻落实。

三是规范召开会议。委局实行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监察局长办公会、周一例会制度。纪委常委会由常委组成,书记主持召开,民主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中央文件、会议精神;讨论县纪委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干部管理、财务管理、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立案和处理决定意见;讨论受理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和申诉案件的处理决定和意见;讨论常委会向全委会和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及提请全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讨论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检查考评、委局机关和派出纪工委年度考核有关事宜;讨论其它需由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监察局长办公会由监察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组成,主要议事范围是:传达市监察局及县政府关于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研究部署行政监察工作;研究监察对象违纪案件的立案和处理决定或意见,讨论受理监察对象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和申诉的处理或意见;讨论其它工作事项。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副书记组成,主要议事范围是:研究县纪委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酝酿需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周一例会由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副书记、常委(副局长)、机关各室及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参加,原则上每周一召开,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四是规范信访、案件办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实行归口管理。信访案件线索举报人来访的,由信访室(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统一接待,严格按照信访件接收、报批、转办、督办、上报程序办理。信访案件调查组必须依纪依法进行客观、公正、深入、保密地调查,收集证据。信访、案件线索调查管理权限不明确时,主管信访的常委要及时向分管副书记汇报,分管副书记之间进行协调,必要时请示书记审定,明确调查责任人及其它事项。严格执行案件线索一月一报告制度,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信访室、纪检室和审理室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线索备案审查、督查督办机制,完善疑难复杂案件交叉、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及时与有关领导沟通反馈情况,切实保证信访、案件查处工作质量。

五是规范机关事务管理。严格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省纪委《纪检检察机关纪律规定》和市纪委“四个一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机关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模范执行黄陵县《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委局机关考勤考核办法。严格财务制度,实行物品采购与结算分离制、办公用品统一配发制、随车领导经手票据制,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派车制、定点维修制、单车定额核算制、调配车辆登记制,规范管理公务车辆。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带头落实《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程序和手续办理,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务接待情况。严格印鉴管理和公文处理制度,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严格保密制度,做好文件、会议、通讯、网络、办案和日常生活等各个环节的保密。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方便查阅利用。严格值班制度,实行常委(副局长)周轮流带班制,严明值班纪律,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六是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年初由机关支部统筹安排,落实正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至少每月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分别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按委局分工,负责抓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党建、包村工作。机关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权威,做党的忠诚卫士。创建学习型机关,每周一为集中学习时间,落实人员集中辅导学习。建设效能机关,实行亮牌上岗、首问责任制,讲究质量,提高效率,科学细致管理,杜绝浪费,节约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争创和谐型机关,发扬团队精神,自觉维护团结,共同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黄陵县纪委监察局落实“三转”要求出台具体规则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17日

为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日前黄陵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黄陵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分总则、纪委常委(副局长)职责、科学民主决策、请示汇报与督办检查、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信访和案件归口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附则等10章42条,对委局班子成员职责、民主决策、会议、学习、信访及案件办理、考勤、后勤事务、党建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规范集体领导决策。委局实行分级负责制,对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负责,两名副书记对书记负责,各常委、副局长对分管副书记负责,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和机关各室对主管常委(副局长)负责;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副书记、监察局长协助书记主持日常工作。书记召集和主持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室主任工作例会;副书记按照委局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及时完成书记委托交办的其它工作;各纪委常委、副局长按照分工,处理好各自主管工作。重大问题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各常委、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决策。

二是规范请示汇报和督办检查。不多头、不越级请示和汇报,各乡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和机关各室有关重大事项需请示、汇报的,对口向主管常委(副局长)和分管副书记请示、汇报。重大事宜由分管副书记和主管常委(副局长)及时向书记请示报告。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及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项,根据工作内容由分管副书记和主管常委(副局长)会同相关科室及时办理,将办理情况报书记审定后,按要求向上报。会议决定事项必须遵照执行,分管副书记会同主管常委(副局长)负责组织并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和机关各室贯彻落实。

三是规范召开会议。委局实行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监察局长办公会、周一例会制度。纪委常委会由常委组成,书记主持召开,民主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中央文件、会议精神;讨论县纪委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干部管理、财务管理、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立案和处理决定意见;讨论受理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和申诉案件的处理决定和意见;讨论常委会向全委会和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及提请全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讨论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检查考评、委局机关和派出纪工委年度考核有关事宜;讨论其它需由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监察局长办公会由监察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组成,主要议事范围是:传达市监察局及县政府关于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研究部署行政监察工作;研究监察对象违纪案件的立案和处理决定或意见,讨论受理监察对象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和申诉的处理或意见;讨论其它工作事项。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副书记组成,主要议事范围是:研究县纪委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酝酿需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周一例会由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副书记、常委(副局长)、机关各室及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参加,原则上每周一召开,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四是规范信访、案件办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实行归口管理。信访案件线索举报人来访的,由信访室(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统一接待,严格按照信访件接收、报批、转办、督办、上报程序办理。信访案件调查组必须依纪依法进行客观、公正、深入、保密地调查,收集证据。信访、案件线索调查管理权限不明确时,主管信访的常委要及时向分管副书记汇报,分管副书记之间进行协调,必要时请示书记审定,明确调查责任人及其它事项。严格执行案件线索一月一报告制度,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信访室、纪检室和审理室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线索备案审查、督查督办机制,完善疑难复杂案件交叉、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及时与有关领导沟通反馈情况,切实保证信访、案件查处工作质量。

五是规范机关事务管理。严格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省纪委《纪检检察机关纪律规定》和市纪委“四个一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机关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模范执行黄陵县《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委局机关考勤考核办法。严格财务制度,实行物品采购与结算分离制、办公用品统一配发制、随车领导经手票据制,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派车制、定点维修制、单车定额核算制、调配车辆登记制,规范管理公务车辆。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带头落实《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程序和手续办理,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务接待情况。严格印鉴管理和公文处理制度,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严格保密制度,做好文件、会议、通讯、网络、办案和日常生活等各个环节的保密。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方便查阅利用。严格值班制度,实行常委(副局长)周轮流带班制,严明值班纪律,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六是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年初由机关支部统筹安排,落实正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至少每月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分别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按委局分工,负责抓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党建、包村工作。机关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权威,做党的忠诚卫士。创建学习型机关,每周一为集中学习时间,落实人员集中辅导学习。建设效能机关,实行亮牌上岗、首问责任制,讲究质量,提高效率,科学细致管理,杜绝浪费,节约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争创和谐型机关,发扬团队精神,自觉维护团结,共同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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