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03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为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分别是:

1.延川县乾坤湾镇巨木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富荣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精准扶贫工作启动后,刘富荣被评定为贫困户(2016年5月任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11月,延川县针对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刘富荣以自己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忙于精准脱贫工作,危房覆盖树脂瓦项目随后马上实施为由,欺骗实施项目验收的工作人员提前验收签字,领取补助款4400元。最终,刘富荣并未对住房覆盖树脂瓦。另查,2017年5月精准脱贫数据清洗中,刘富荣的贫困户资格被剔除,但其利用自己女儿与另一贫困生刘某某同名的情况,先后于2017年12月、2018年7月两次授意妻子在南关小学领取该贫困生补助金各500元,共计1000元。2018年10月,刘富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富县寺仙镇李家洼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魏开记等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2013年12月,富县扶贫办给李家洼村5户贫困户拨付房屋重建资金5万元。2015年10月,魏开记及村委会主任苏宏卫、报账员徐建军三人一起在镇民政站领取了5万元,将这5万元用于支付村级旧账、购买办公家具、为贫困户购置家具、拉电材料及工时费等费用。另经调查,魏开记、苏宏卫、徐建军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苏宏卫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18年11月,魏开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建军违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

3.延长县张家滩镇袁家村村委会主任李焕成倒卖扶贫物资问题。2016年初,袁家村村委会主任李焕成向包扶本村扶贫单位延长县地税局申请给全体村民购买化肥60袋,每袋180元,共计10800元。后李焕成把其中45袋化肥分配给村民,剩余的15袋化肥以每袋150元的价格出售给村民,所得共计2250元。李焕成将其中620元用于村务开支,剩余1630元据为己有。2018年12月,李焕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黄龙县瓦子街镇瓦子街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忠玉优亲厚友承揽扶贫工程问题。2017年,按照脱贫攻坚贫困村退出标准,对水源不足的瓦子街行政村范家湾村组实施扶贫饮水工程。经瓦子街村“两委”研究决定由该村党支部书记刘忠玉具体负责该工程的实施。刘忠玉的朋友窦某某在得知此事后,向刘忠玉提出承包该饮水工程并承诺可以垫资。刘忠玉未经村集体会议决定,就私自将范家湾村组扶贫饮水工程发包给窦某某。2018年11月,刘忠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子长县瓦窑堡街道栾家坪便民服务中心窑台村党支部书记高成海优亲厚友,套取低保金问题。2017年,高成海利用职务之便,在本村评选低保户过程中,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强世福(高成海的二叔,中共党员)评定为低保户,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强世福共领取农村低保金4000元。同时,高成海以平衡关系为借口,让低保户高某某从低保补贴中拿出4220元分给包括高成海父亲在内的其他两名村民。2018年12月,高成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强世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妨碍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问责,持续警示威慑。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总决战,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巩固已有成果、更好落实扶贫政策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评估不严不实及扶贫领域腐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精准监督、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务必拿出愚公之志,找准着力点,全力以赴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里路”,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让贫困群众深切感受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效。


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    时间:2019年02月03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为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分别是:

1.延川县乾坤湾镇巨木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富荣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精准扶贫工作启动后,刘富荣被评定为贫困户(2016年5月任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11月,延川县针对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刘富荣以自己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忙于精准脱贫工作,危房覆盖树脂瓦项目随后马上实施为由,欺骗实施项目验收的工作人员提前验收签字,领取补助款4400元。最终,刘富荣并未对住房覆盖树脂瓦。另查,2017年5月精准脱贫数据清洗中,刘富荣的贫困户资格被剔除,但其利用自己女儿与另一贫困生刘某某同名的情况,先后于2017年12月、2018年7月两次授意妻子在南关小学领取该贫困生补助金各500元,共计1000元。2018年10月,刘富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富县寺仙镇李家洼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魏开记等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2013年12月,富县扶贫办给李家洼村5户贫困户拨付房屋重建资金5万元。2015年10月,魏开记及村委会主任苏宏卫、报账员徐建军三人一起在镇民政站领取了5万元,将这5万元用于支付村级旧账、购买办公家具、为贫困户购置家具、拉电材料及工时费等费用。另经调查,魏开记、苏宏卫、徐建军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苏宏卫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18年11月,魏开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建军违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

3.延长县张家滩镇袁家村村委会主任李焕成倒卖扶贫物资问题。2016年初,袁家村村委会主任李焕成向包扶本村扶贫单位延长县地税局申请给全体村民购买化肥60袋,每袋180元,共计10800元。后李焕成把其中45袋化肥分配给村民,剩余的15袋化肥以每袋150元的价格出售给村民,所得共计2250元。李焕成将其中620元用于村务开支,剩余1630元据为己有。2018年12月,李焕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黄龙县瓦子街镇瓦子街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忠玉优亲厚友承揽扶贫工程问题。2017年,按照脱贫攻坚贫困村退出标准,对水源不足的瓦子街行政村范家湾村组实施扶贫饮水工程。经瓦子街村“两委”研究决定由该村党支部书记刘忠玉具体负责该工程的实施。刘忠玉的朋友窦某某在得知此事后,向刘忠玉提出承包该饮水工程并承诺可以垫资。刘忠玉未经村集体会议决定,就私自将范家湾村组扶贫饮水工程发包给窦某某。2018年11月,刘忠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子长县瓦窑堡街道栾家坪便民服务中心窑台村党支部书记高成海优亲厚友,套取低保金问题。2017年,高成海利用职务之便,在本村评选低保户过程中,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强世福(高成海的二叔,中共党员)评定为低保户,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强世福共领取农村低保金4000元。同时,高成海以平衡关系为借口,让低保户高某某从低保补贴中拿出4220元分给包括高成海父亲在内的其他两名村民。2018年12月,高成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强世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妨碍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问责,持续警示威慑。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总决战,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巩固已有成果、更好落实扶贫政策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评估不严不实及扶贫领域腐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精准监督、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务必拿出愚公之志,找准着力点,全力以赴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里路”,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让贫困群众深切感受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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