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明喜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1日   

近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对延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刘明喜等人借外出参会之机观光旅游、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粮食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于2016年11月4日至6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通知联络员和参展企业11月1日提前报到,延安市粮食系统及企业负责人共有25人参加本次交易会。延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刘明喜带队于11月1日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乘机抵达南昌市。经参会人员提议、刘明喜同意后,由联络员雇用一辆大巴车,从11月2日到7日,仅于4日上午参加了交易会开幕式,其余时间乘坐大巴车先后到庐山、景德镇、江湾、婺源、三清山等景区观光旅游,11月7日乘机返回西安。上述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延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明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全部费用;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市粮食局局长刘保平同志实施提醒谈话。其余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其中: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任丹阳、仓储科科长张琦、市粮食储备库主任刘惠萍、市洛川粮食储备库财务科科长李小刚,志丹县粮食局副局长牛春爱、副局长冯治鑫、支部副书记高伟、志丹县粮食储备库主任屈占宏、志丹县粮油购销公司经理胡忠军,黄陵县粮食局局长王宏伟、军供粮站长杨媛玲、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张润民,富县粮食局局长左文平、粮油购销公司经理何芳云、粮食执法大队副队长赵农生,甘泉县粮食局局长李喜明、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常永忠,宜川县粮食局局长杨胜峰、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张江峰,子长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李胜利等20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洛川粮食储备库主任杜广顺除此之外还因其他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这起借外出开会之名行观光旅游之实的问题,是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任性“踩雷”、“触电”的典型,以所有参与人员被查处而告终,完全是咎由自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制定和落实八项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集中整饬党风,从中央到地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密织制度、发布禁令,强化督查、通报曝光,严肃查处并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用党的纪律要求调整行为规范,校准思想坐标,由不适应到习以为常,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赢得了党心民心,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一些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尤其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问题禁而不绝;仍有个别党员心中无敬畏,言行无规矩,顶风违纪,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触碰红线,正所谓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四风”问题群众反应强烈,深恶痛绝,是损坏党群干群关系的根本原因,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警醒起来,意识到纪律作风的问题绝无小事,决不能面对问题安之若素,一定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有的还会变本加厉。此次事件也反映出问题积习甚深,树倒根在,稍有松懈,刚刚压下去的问题就可能死灰复燃,防反弹、防回潮任务依然艰巨。

粮食系统发生的这起典型违纪问题,究其原因,一是精神“缺钙”,丧失了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反映出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根深蒂固,党性教育只是坐而论道,没有内化于心,连“不敢”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好,距“不想”、“不能”还相差甚远。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领导干部的一招一式、一言一行,都有理想信念的影子。”这起事件反映出所涉党员干部贪图享乐,精神不振,迷失了共产党人的信仰追求。二是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受处理人员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竟然以身试纪,触碰纪律底线,反映出这些人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不可逾越的铁律,缺乏对制度和纪律的敬畏和遵从,心无敬畏,行无所止。三是权力观、利益观异化。参加中国国际粮食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原本是同行相会,拓展视野,了解市场,学习经验,提升能力的好机会,但涉案人员忘记初衷,把公权力异化演变为观光旅游、贪图享乐的奢靡之行。四是党组织主体责任弱化。粮食局党组没有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没有牢固树立起管党治党不严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没有做到真管、敢管、长管。刘明喜等人无视党内法纪,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抓好抓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做优良道德风尚的引领者、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党纪国法的严格执行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抓工作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问责压实责任,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坚决的态度坚定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信心!

 


关于对刘明喜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01日

近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对延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刘明喜等人借外出参会之机观光旅游、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粮食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于2016年11月4日至6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通知联络员和参展企业11月1日提前报到,延安市粮食系统及企业负责人共有25人参加本次交易会。延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刘明喜带队于11月1日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乘机抵达南昌市。经参会人员提议、刘明喜同意后,由联络员雇用一辆大巴车,从11月2日到7日,仅于4日上午参加了交易会开幕式,其余时间乘坐大巴车先后到庐山、景德镇、江湾、婺源、三清山等景区观光旅游,11月7日乘机返回西安。上述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延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明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全部费用;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市粮食局局长刘保平同志实施提醒谈话。其余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其中: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任丹阳、仓储科科长张琦、市粮食储备库主任刘惠萍、市洛川粮食储备库财务科科长李小刚,志丹县粮食局副局长牛春爱、副局长冯治鑫、支部副书记高伟、志丹县粮食储备库主任屈占宏、志丹县粮油购销公司经理胡忠军,黄陵县粮食局局长王宏伟、军供粮站长杨媛玲、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张润民,富县粮食局局长左文平、粮油购销公司经理何芳云、粮食执法大队副队长赵农生,甘泉县粮食局局长李喜明、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常永忠,宜川县粮食局局长杨胜峰、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张江峰,子长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李胜利等20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洛川粮食储备库主任杜广顺除此之外还因其他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这起借外出开会之名行观光旅游之实的问题,是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任性“踩雷”、“触电”的典型,以所有参与人员被查处而告终,完全是咎由自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制定和落实八项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集中整饬党风,从中央到地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密织制度、发布禁令,强化督查、通报曝光,严肃查处并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用党的纪律要求调整行为规范,校准思想坐标,由不适应到习以为常,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赢得了党心民心,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一些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尤其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问题禁而不绝;仍有个别党员心中无敬畏,言行无规矩,顶风违纪,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触碰红线,正所谓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四风”问题群众反应强烈,深恶痛绝,是损坏党群干群关系的根本原因,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警醒起来,意识到纪律作风的问题绝无小事,决不能面对问题安之若素,一定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有的还会变本加厉。此次事件也反映出问题积习甚深,树倒根在,稍有松懈,刚刚压下去的问题就可能死灰复燃,防反弹、防回潮任务依然艰巨。

粮食系统发生的这起典型违纪问题,究其原因,一是精神“缺钙”,丧失了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反映出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根深蒂固,党性教育只是坐而论道,没有内化于心,连“不敢”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好,距“不想”、“不能”还相差甚远。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领导干部的一招一式、一言一行,都有理想信念的影子。”这起事件反映出所涉党员干部贪图享乐,精神不振,迷失了共产党人的信仰追求。二是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受处理人员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竟然以身试纪,触碰纪律底线,反映出这些人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不可逾越的铁律,缺乏对制度和纪律的敬畏和遵从,心无敬畏,行无所止。三是权力观、利益观异化。参加中国国际粮食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原本是同行相会,拓展视野,了解市场,学习经验,提升能力的好机会,但涉案人员忘记初衷,把公权力异化演变为观光旅游、贪图享乐的奢靡之行。四是党组织主体责任弱化。粮食局党组没有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没有牢固树立起管党治党不严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没有做到真管、敢管、长管。刘明喜等人无视党内法纪,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抓好抓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做优良道德风尚的引领者、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党纪国法的严格执行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抓工作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问责压实责任,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坚决的态度坚定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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