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贪污!曾经是离自己多么遥远的字眼,我居然犯下这样的罪行而不自知。我悔恨呀!扪心自问,党组织对我的教育,我放到哪里去了!”安徽省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管室原负责人陈翰在立案审查期间向党组织写下一封“忏悔书”,对自己忘记入党“初衷”追悔莫及。
今年以来,为加强纪律审查成果的转化,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安徽省阜阳市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建立了被审查对象向党组织(所在单位)、继任者(身边同事)、家庭成员撰写“三封书信”制度。
据介绍,“三封书信”制度适用于所有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同时考虑到典型性,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为重点,其中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必写。具体说来,就是让涉案党员干部从学习党章入手,对照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自悔自新,写出忏悔书;对照违纪违法的事实,反思自己的行为给组织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剖析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针对性的防范对策或建议,给继任者或身边同事写一封信;对照成长经历和所犯错误,反思自己心态变化的思想轨迹,给父母、妻子、子女写一封信。
为了确保“三封书信”质量,阜阳市纪委向被审查对象严明纪律,提出“三个不放过”,即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放过,违纪事实还原不真实、不典型、没有具体细节不放过,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不具体、不一针见血不放过。
利用“三封书信”,阜阳市纪委通过组织庭审旁听、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进行图片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之成为党员干部深刻警醒的教材、明辨得失的镜子。发案单位则认真剖析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章立制,抓早抓小,压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如安徽省颍上县交通局原局长胡波在给继任者的一封信中写道:“要牢记我的教训,遵章守法,按规矩办事,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严格遵守一把手‘四不直管’纪律,严格执行集中招投标、收支两条线规定。千万不要像我这样个人说了算,插手工程建设,为亲戚朋友打招呼,谋取利益。”由此,阜阳市交通系统以案溯源,全面开展排查,堵塞漏洞。
“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不仅要有霹雳手段,也要有菩萨心肠,我们希望通过这种严肃而富有温情的做法,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使立案审查对象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使其他党员干部借此‘对表’,时刻警醒,从而达到治病救人、挽救干部的目的。”阜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汤春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