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集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02日   

为了改进和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6月19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决定从今年6月份开始至年底,集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力群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三个专项检查组,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明相关纪律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对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

二、明确工作重点。主要围绕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和腐败现象,针对市、县、乡、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五类问题:一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二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四是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旧城(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小官贪腐”案件。

三、突出关键环节。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线索收集。市、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十八大以来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和整理;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机构负责所驻单位的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本县(区)范围内的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对收集整理出的问题线索进行造册登记并附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收集阶段结束后,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随时进行报送。二是甄别梳理。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甄别梳理,重点筛选十八大以来反映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顶风违纪搞“四风”、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做到“五个不放过”(实名举报的不放过,领导批办的不放过,反应强烈的不放过,重复举报的不放过,集体上访的不放过),确定一批重点问题线索。三是集中查处。坚持分级办案的原则,成立联合办案组,由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室配合,直接集中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做到快查快结,对已经确定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将集中查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全面总结。集中查处工作结束后,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小官贪腐”专题教育片,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及时认真总结,深刻剖析基层干部发生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原因,找准导致问题频发的漏洞,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注重舆论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实时跟进报道。市纪委宣传部在《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延安清风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市纪委信息中心定期编发专项整治工作专刊,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在“延安清风网”开设专项曝光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进曝光,把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宣传到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

延安市集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02日

为了改进和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6月19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决定从今年6月份开始至年底,集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力群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三个专项检查组,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明相关纪律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对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

二、明确工作重点。主要围绕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和腐败现象,针对市、县、乡、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五类问题:一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二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四是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旧城(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小官贪腐”案件。

三、突出关键环节。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线索收集。市、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十八大以来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和整理;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机构负责所驻单位的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本县(区)范围内的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对收集整理出的问题线索进行造册登记并附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收集阶段结束后,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随时进行报送。二是甄别梳理。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甄别梳理,重点筛选十八大以来反映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顶风违纪搞“四风”、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做到“五个不放过”(实名举报的不放过,领导批办的不放过,反应强烈的不放过,重复举报的不放过,集体上访的不放过),确定一批重点问题线索。三是集中查处。坚持分级办案的原则,成立联合办案组,由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室配合,直接集中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做到快查快结,对已经确定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将集中查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全面总结。集中查处工作结束后,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小官贪腐”专题教育片,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及时认真总结,深刻剖析基层干部发生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原因,找准导致问题频发的漏洞,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注重舆论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实时跟进报道。市纪委宣传部在《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延安清风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市纪委信息中心定期编发专项整治工作专刊,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在“延安清风网”开设专项曝光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进曝光,把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宣传到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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