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七项措施”强化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黄陵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采取七项措施,着力在强化办案重点、完善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推进办案工作整体上水平,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45件,立案63件,结案63件,党纪处分61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6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18人,农村干部41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举办查办案件知识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有效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办案基本知识和法纪条规的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代训,加强交流和研讨,探索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切实增强“不查案就是失职、有案不查就是渎职、办不了案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
    二是把握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针对村级“两委”会换届、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力量查处“小官巨腐”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办一批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村官腐败案件。
    三是拓宽案源线索。有效发挥“信、访、电、网、查”作用,继续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各派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作用,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全方位、多渠道排查挖掘线索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
   四是健全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联席会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机制,规范办案程序,适时出台《案件查办管理工作规则》,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循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办案工作程序,坚持“一案双报告”,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安全文明办案,严查违法违纪办案行为。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局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自觉把办案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确保办案工作审慎稳妥向前推进。结合案件查办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件亲自批示,对重要案件亲自协调指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保证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是严肃办案纪律。严格中省市纪委及《黄陵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相关纪律规定,对查办案件中存在不守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抹案行为的要严肃问责追究;对压案不办、消极应付,办错案的视其情节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对超期未办结,不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及辖区内问题反映集中、久办不结,导致矛盾升级或越级上访的严格实施约谈问责追究制度。
    七是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教育引导纪检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价值追求。制定《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加强办案队伍建设,要求纪检干部树立能上能下的意识,对案件查办不力,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辖区问题反映突出,对辖区纪检负责人予以问责追究,为深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黄陵:“七项措施”强化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黄陵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采取七项措施,着力在强化办案重点、完善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推进办案工作整体上水平,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45件,立案63件,结案63件,党纪处分61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6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18人,农村干部41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举办查办案件知识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有效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办案基本知识和法纪条规的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代训,加强交流和研讨,探索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切实增强“不查案就是失职、有案不查就是渎职、办不了案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
    二是把握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针对村级“两委”会换届、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力量查处“小官巨腐”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办一批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村官腐败案件。
    三是拓宽案源线索。有效发挥“信、访、电、网、查”作用,继续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各派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作用,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全方位、多渠道排查挖掘线索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
   四是健全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联席会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机制,规范办案程序,适时出台《案件查办管理工作规则》,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循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办案工作程序,坚持“一案双报告”,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安全文明办案,严查违法违纪办案行为。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局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自觉把办案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确保办案工作审慎稳妥向前推进。结合案件查办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件亲自批示,对重要案件亲自协调指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保证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是严肃办案纪律。严格中省市纪委及《黄陵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相关纪律规定,对查办案件中存在不守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抹案行为的要严肃问责追究;对压案不办、消极应付,办错案的视其情节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对超期未办结,不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及辖区内问题反映集中、久办不结,导致矛盾升级或越级上访的严格实施约谈问责追究制度。
    七是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教育引导纪检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价值追求。制定《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加强办案队伍建设,要求纪检干部树立能上能下的意识,对案件查办不力,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辖区问题反映突出,对辖区纪检负责人予以问责追究,为深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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