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8日   
今年以来, 黄陵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县十五届二次党代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不断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加强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严肃党纪党规。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使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为习惯。截止目前,共监督考察干部5批207人次,对新提拔的2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确保政令畅通。重点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点项目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对改善投资环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遏制征地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强揽工程、强卖贱买、强行供料,办事拖拉、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程建设进展等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变单一监督为全社会监督,探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的具体事项中,事后针对存在问题的严格追究问责。
    紧盯假日节点,深化作风建设。抓廉政教育,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在全县形成了清廉、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共50余人前往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活动,组建演出剧组分别赴全县6个乡镇巡回演出,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了廉政教育、基层群众感受到廉政文化的魅力。向全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650册。依托廉政手机发送平台,坚持每月和假日节点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累计发送12次1.2万余条。抓节点监督,对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发力,聚焦假日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力度,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检查酒店、农家乐50余家,机关单位312个。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4件,党政纪处分2人,警示训诫2人,辞退1人。抓制度执行,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等方面,不断探索完善督查考评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检查和“一票否决”制度。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坚持每周一安排1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县信访大厅“固定窗口”接访,同时借鉴中省巡视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各派出纪工委作用,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规范办案程序,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一些重要案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保证了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对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45件,立案63件,结案63件,党纪处分61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6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18人,农村干部41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坚持科学谋划,从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研究新举措入手,通过调查研究,确立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时提请县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完成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督查和考核,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或责令纠错,由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30人进行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狠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例会学习、跟班学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在4月份召开的全县信访案件督办会上安排了业务知识培训,由机关科室主任就相关业务知识对与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推行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坐班接访、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以干代训制度,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履行新使命奠定了基础。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由单位所有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自拟题目,在周一例会上轮流讲党课、讲业务,营造全系统赶学比超、勤学善思的学习氛围,不断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对党忠诚、做人干净、勇于担当的政治和道德底线,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委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纪检”,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要求,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坚决防止“灯下黑”。
 
 
黄陵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今年以来, 黄陵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县十五届二次党代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不断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加强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严肃党纪党规。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使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为习惯。截止目前,共监督考察干部5批207人次,对新提拔的2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确保政令畅通。重点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点项目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对改善投资环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遏制征地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强揽工程、强卖贱买、强行供料,办事拖拉、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程建设进展等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变单一监督为全社会监督,探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的具体事项中,事后针对存在问题的严格追究问责。
    紧盯假日节点,深化作风建设。抓廉政教育,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在全县形成了清廉、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共50余人前往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活动,组建演出剧组分别赴全县6个乡镇巡回演出,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了廉政教育、基层群众感受到廉政文化的魅力。向全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650册。依托廉政手机发送平台,坚持每月和假日节点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累计发送12次1.2万余条。抓节点监督,对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发力,聚焦假日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力度,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检查酒店、农家乐50余家,机关单位312个。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4件,党政纪处分2人,警示训诫2人,辞退1人。抓制度执行,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等方面,不断探索完善督查考评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检查和“一票否决”制度。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坚持每周一安排1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县信访大厅“固定窗口”接访,同时借鉴中省巡视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各派出纪工委作用,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规范办案程序,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一些重要案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保证了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对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45件,立案63件,结案63件,党纪处分61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6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18人,农村干部41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坚持科学谋划,从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研究新举措入手,通过调查研究,确立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时提请县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完成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督查和考核,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或责令纠错,由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30人进行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狠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例会学习、跟班学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在4月份召开的全县信访案件督办会上安排了业务知识培训,由机关科室主任就相关业务知识对与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推行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坐班接访、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以干代训制度,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履行新使命奠定了基础。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由单位所有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自拟题目,在周一例会上轮流讲党课、讲业务,营造全系统赶学比超、勤学善思的学习氛围,不断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对党忠诚、做人干净、勇于担当的政治和道德底线,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委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纪检”,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要求,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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