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法院:强化履行两个责任 推进廉政建设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04日   
黄陵法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机统一起来,采取多项措施密切配合,发挥职能,有效落实“两个责任”, 扎实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一是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所承担的责任。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干警廉政承诺书、家属廉政建设倡议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任务,使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每个责任主体都能知其职、尽其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了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党组书记、院长一把手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担负起应该担负的责任。党组成员带头按照“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承诺,做落实责任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切实守好各自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把落实“两个责任”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警思想觉悟。院长亲自带队前往延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黄陵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红石岩监狱,实地接受警示教育;赴铜川耀州区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重走红军路,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法院廉政建设,从中央提出“八项规定” 的背景和内容到播放《四风之害》警示纪录片、从讲授精彩生动的廉政党课到开展审判执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及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等多种举措,不仅丰富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而且提升了干警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更增强了干警的司法为民理念和廉洁司法意识。
    四是强化内外监督。坚持常规检查与系统巡查相结合,坚持教育提醒与坚决查处相结合强化内外监督。在院各庭室任命11名廉政监察员,对全院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审判纪律、廉洁司法、案件评查等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为打造“阳光法院”,向社会公开聘请12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廉政监督员,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参加观摩庭审、并利用门户网站和裁判文书上网等形式“开门反腐”,接受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公开监督。从而拓展了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外部监督体系。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在今年5月份召开案件质量剖析会上,牢牢把握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这一主线。首先由院长胡志峰就2013年度全市法院综合考核排名末位问题上,代表党组做了深刻检查,提出了整改措施。随后由6名主审法官针对具体案件及裁判文书存在问题原因做出剖析整改。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使全院干警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自觉遏制腐败,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工作成效。
黄陵法院:强化履行两个责任 推进廉政建设落实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04日
黄陵法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机统一起来,采取多项措施密切配合,发挥职能,有效落实“两个责任”, 扎实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一是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所承担的责任。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干警廉政承诺书、家属廉政建设倡议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任务,使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每个责任主体都能知其职、尽其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了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党组书记、院长一把手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担负起应该担负的责任。党组成员带头按照“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承诺,做落实责任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切实守好各自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把落实“两个责任”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警思想觉悟。院长亲自带队前往延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黄陵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红石岩监狱,实地接受警示教育;赴铜川耀州区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重走红军路,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法院廉政建设,从中央提出“八项规定” 的背景和内容到播放《四风之害》警示纪录片、从讲授精彩生动的廉政党课到开展审判执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及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等多种举措,不仅丰富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而且提升了干警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更增强了干警的司法为民理念和廉洁司法意识。
    四是强化内外监督。坚持常规检查与系统巡查相结合,坚持教育提醒与坚决查处相结合强化内外监督。在院各庭室任命11名廉政监察员,对全院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审判纪律、廉洁司法、案件评查等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为打造“阳光法院”,向社会公开聘请12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廉政监督员,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参加观摩庭审、并利用门户网站和裁判文书上网等形式“开门反腐”,接受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公开监督。从而拓展了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外部监督体系。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在今年5月份召开案件质量剖析会上,牢牢把握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这一主线。首先由院长胡志峰就2013年度全市法院综合考核排名末位问题上,代表党组做了深刻检查,提出了整改措施。随后由6名主审法官针对具体案件及裁判文书存在问题原因做出剖析整改。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使全院干警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自觉遏制腐败,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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