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浅析及对策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十八大以来,随着各级反腐力度不断加强,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和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日渐浓郁,党的公信力大幅度提升,尽管如此,但仍有一部分干部心存侥幸,私欲彭胀,嘴上喊着心系群众,心里想着损公肥私,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小官贪腐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干部官职虽小,但其腐败行为危害却影响巨大,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的公信力。

一、当前农村腐败的表现

在各级反腐工作的威摄下,腐败行为所有收敛,但也更加隐敝,以新的形式出现。

一些农村干部迫于当前的腐败工压力,在处理村务工作上将过去的独断专行或一言堂的村霸行为,变为通过走访关系户进行意见征询、组织召开所谓的群众代表专题会议,或者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方式以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主要表现为:一是换届选举中由于自己关系密切的群众控制流动票箱,择机拉票;二是土地承包问题上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优亲厚友,使得于自己关系密切的群众优先获得土地;三是账务审核上排挤于自己意见不同的群众担任群众代表,玩弄权术,谋取利益;四是政策兑现上,消极宣传,欺骗群众,与关系户弄虚做假欺上瞒下,有些村干部谎报粮食植补面积为自己谋取私利等等。

以洛川县纪委信访室1-9月份信访举报统计数据来看,反映村干部乱承包土地,以权谋私,账务不公开,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共14件,占信访总量的38.8%。如:2016年4月6日,杨舒便民服务中心韩门村群众反映村支部书记岳三宝独断专行,账务不公开,贪污等问题,经洛川县纪委调查核实,岳三宝在任职期间,坐收坐支集体收入31100元,虚报种粮土地累计13亩,冒领粮食植补款共计2128.23元,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违纪资金2128.23元,责令杨舒便民服务中心追缴集体收入31100元。5月17日,永乡镇五兴村群众反映村支部书记冯俊鹏在给示范园发放打草机(免费发放)时,向群众每户收取200元,经永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冯俊鹏向每户收取200元,共计4200元,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理,并退回所收4200元。5月18日,旧县镇五仙头村群众反映村支部书记徐根虎,无正当理由向低保户收取500元,经旧县镇党委调查,徐根虎在审报低保户时,以村级集体无收入为由,向燕更新等5户低保户每户收取500元,共计2500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8月1日,交口镇枣园村群众反映原村支部书记赵清俊贪污铁路补偿款及收取群众落户费,经交口镇党委调查核实,赵清俊在任职期间坐收坐支,违规领取铁路占地补偿款3120元,收取群众落户费4000元,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理,退缴违纪资金3120元,退还群众落户费4000元。

一些村干部在办理群众事务上,采取受贿、搭车收费或投机取巧的方式,谋取私利或损公肥私。一是群众得先给其好处方给群众办事;二是收取农民合作医疗款和农民保险款未向上级部门缴纳或未全额交纳,导致部分群众保险和合作医疗无法报销;三是低保户上报不公开,优亲厚友;四是扶贫帮困工作和低收入户审核上报中弄虚作假,导致扶贫工作群众怨声载道;五是救济物资发放上随意扣发或截留挪用等等。类似问题,县纪委信访室2016年1月-9月共受理7件,占信访总量的19.4%。如:3月20日,交口镇吉家河村民吉贤贤反映村组长吉万有骗取其惠农资金,经交口镇党委、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吉万有在任职期间(2014年6月)骗取村民吉贤贤惠农卡,私自取出3000元,用于个人支出,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理,并归还吉贤贤3000元,同事县检察院处罚其6000元。4月28日,旧县镇五仙头群众反映村支部书记雷选民,领用村民低保款及虚报冒领粮食植补款,经旧县镇党委调查核实,雷选民在任职期间截留两户低保款2000元,冒领粮食植补款7438.16元,给予雷选民开除党籍处理,收缴违纪所得的9438.16元。5月10日,槐柏镇张家村群众反映村书记张保平套取粮食植补款,经槐柏镇党委调查核实,张保平在任职期间虚报粮食植补面积12亩,套取资金600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二、小官贪腐现象存在的原因

当前社会形势下小官贪腐现象依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对涉农政策宣传不到位,更不能结合农村实际解读文件精神,导致群众不能理解、把握文件精神,群众也就失去了村务监督的依据和保障。

二是群众的监督意识淡薄。在经济利益和小农意识的影响下,农村基层普遍形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怪现象,这其实是群众监督意识淡薄的表现,没有把自己同村集体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只顾“小家”而不顾“大家”,甚至对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行为置若罔闻,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这样使得村干部像蚕食桑叶一样,肆无忌惮的吞噬集体和群众利益。这是农村滋生腐败的直接原因。

三是乡村两级干部相互串通,相互庇护,使得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严重挫伤了群众的对党的信任感和公信力。在经济利益观念的刺激下,一些村干部变得非常自私和不择手段,加上对金钱的崇拜,不惜通过损害群众利益来讨好上级领导,使得他们成为同舟共济的同伙,有的驻村乡干部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占有欲望,失去党性,忘记自己的工作职责,与村干部串通一气,歪曲国家政策,甚至为有问题的村干部当庇护伞,群众利益得不到维护,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客观公正的处理,这往往导致干群关系僵化,党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下降。

四是对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近年来,虽然反腐败力度较以前有所加大,但由于各种原因,如乡干部的庇护和通风报信,以及徇情办案,导致一些农村腐败案件得不到有效查处,违纪分子依然活跃,严重挫伤了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这是农村腐败问题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解决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建议

当前在中央反腐败潮流的影响下,群众监督意识有所增强,信访举报热情高涨,为农村基层打击腐败,弘扬正气创造了有利环境,解决好农村基层的腐败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乡村两级干部的管理,增强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乡镇应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应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制度,对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优先提拔任用;对工作中违规工作,唯利是图,沾亲厚又,且工作滞后甚至贻误工作的进行追责,通过奖惩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推行阳光村务,规范乡村工作流程。

对各种村务工作作出规范性要求,并选取有威望有公心的群众担任群众代表参与村务管理,同时,对村务工作定期公示通报,这样既能使群众对农村工作有较为系统的认识,又便于群众监督;对农村重点工作纳入一事一议制度,使群众能对村级事务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增强群众的参于意识和监督意识,达到从源头预防腐败滋生的效果。

三是净化监委会队伍,加大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力度。

乡镇党委纪委应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班子进行考核,把做事公道,德高望重且有为群众服务热情的人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同时,要将那些不作为,甚至为村干部的违规行为遮风挡雨的人清除出监委会,监委会要参与村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这样便于从机制上加大监督力度。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涉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涉农政策应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进行讲解,使群众对每一项政策有正确的认识,这样不但有利于规范执行政策,也有利于群众对村干部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正确执行政策是预防腐败的最佳最直接的手段。

五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查处腐败案件是对腐败行为最直接的打击,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乡镇纪委的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上下联动,形成反腐败联动机制,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作为农村反腐败的重点,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并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让查办案件的威慑力使那些有侥幸心理的村干部心存敬畏。

2014年以来,洛川县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了案件查办震慑力,群众反映良好。2014年3月,旧县镇西武村群众反映村党支部书记马收麦通过给自己上报四口人以套取国家资金,经旧县镇党委调查,马收麦套取国家粮食植补款6546元,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退缴违纪所得;2015年1月,群众反映槐柏镇石泉西村党支部书记马学军在低收入户审定中沾亲厚友,将其女儿、弟弟上报为低收入户,以及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等问题,经槐柏镇党委调查,将其女儿、弟弟上报为低收入户问题失实,但马学军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9521.64元 ,给予其开除党籍处理,并收缴违纪所得。2016年3月,菩堤乡王家河原村群众反映村党支部书记李晓明贪污村土地承包款,经菩堤乡党委调查,李晓明在任期期间,未将2013年村土地承包款2680元入账,构成贪污,给与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当前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浅析及对策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十八大以来,随着各级反腐力度不断加强,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和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日渐浓郁,党的公信力大幅度提升,尽管如此,但仍有一部分干部心存侥幸,私欲彭胀,嘴上喊着心系群众,心里想着损公肥私,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小官贪腐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干部官职虽小,但其腐败行为危害却影响巨大,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的公信力。

一、当前农村腐败的表现

在各级反腐工作的威摄下,腐败行为所有收敛,但也更加隐敝,以新的形式出现。

一些农村干部迫于当前的腐败工压力,在处理村务工作上将过去的独断专行或一言堂的村霸行为,变为通过走访关系户进行意见征询、组织召开所谓的群众代表专题会议,或者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方式以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主要表现为:一是换届选举中由于自己关系密切的群众控制流动票箱,择机拉票;二是土地承包问题上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优亲厚友,使得于自己关系密切的群众优先获得土地;三是账务审核上排挤于自己意见不同的群众担任群众代表,玩弄权术,谋取利益;四是政策兑现上,消极宣传,欺骗群众,与关系户弄虚做假欺上瞒下,有些村干部谎报粮食植补面积为自己谋取私利等等。

以洛川县纪委信访室1-9月份信访举报统计数据来看,反映村干部乱承包土地,以权谋私,账务不公开,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共14件,占信访总量的38.8%。如:2016年4月6日,杨舒便民服务中心韩门村群众反映村支部书记岳三宝独断专行,账务不公开,贪污等问题,经洛川县纪委调查核实,岳三宝在任职期间,坐收坐支集体收入31100元,虚报种粮土地累计13亩,冒领粮食植补款共计2128.23元,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违纪资金2128.23元,责令杨舒便民服务中心追缴集体收入31100元。5月17日,永乡镇五兴村群众反映村支部书记冯俊鹏在给示范园发放打草机(免费发放)时,向群众每户收取200元,经永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冯俊鹏向每户收取200元,共计4200元,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理,并退回所收4200元。5月18日,旧县镇五仙头村群众反映村支部书记徐根虎,无正当理由向低保户收取500元,经旧县镇党委调查,徐根虎在审报低保户时,以村级集体无收入为由,向燕更新等5户低保户每户收取500元,共计2500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8月1日,交口镇枣园村群众反映原村支部书记赵清俊贪污铁路补偿款及收取群众落户费,经交口镇党委调查核实,赵清俊在任职期间坐收坐支,违规领取铁路占地补偿款3120元,收取群众落户费4000元,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理,退缴违纪资金3120元,退还群众落户费4000元。

一些村干部在办理群众事务上,采取受贿、搭车收费或投机取巧的方式,谋取私利或损公肥私。一是群众得先给其好处方给群众办事;二是收取农民合作医疗款和农民保险款未向上级部门缴纳或未全额交纳,导致部分群众保险和合作医疗无法报销;三是低保户上报不公开,优亲厚友;四是扶贫帮困工作和低收入户审核上报中弄虚作假,导致扶贫工作群众怨声载道;五是救济物资发放上随意扣发或截留挪用等等。类似问题,县纪委信访室2016年1月-9月共受理7件,占信访总量的19.4%。如:3月20日,交口镇吉家河村民吉贤贤反映村组长吉万有骗取其惠农资金,经交口镇党委、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吉万有在任职期间(2014年6月)骗取村民吉贤贤惠农卡,私自取出3000元,用于个人支出,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理,并归还吉贤贤3000元,同事县检察院处罚其6000元。4月28日,旧县镇五仙头群众反映村支部书记雷选民,领用村民低保款及虚报冒领粮食植补款,经旧县镇党委调查核实,雷选民在任职期间截留两户低保款2000元,冒领粮食植补款7438.16元,给予雷选民开除党籍处理,收缴违纪所得的9438.16元。5月10日,槐柏镇张家村群众反映村书记张保平套取粮食植补款,经槐柏镇党委调查核实,张保平在任职期间虚报粮食植补面积12亩,套取资金600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二、小官贪腐现象存在的原因

当前社会形势下小官贪腐现象依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对涉农政策宣传不到位,更不能结合农村实际解读文件精神,导致群众不能理解、把握文件精神,群众也就失去了村务监督的依据和保障。

二是群众的监督意识淡薄。在经济利益和小农意识的影响下,农村基层普遍形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怪现象,这其实是群众监督意识淡薄的表现,没有把自己同村集体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只顾“小家”而不顾“大家”,甚至对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行为置若罔闻,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这样使得村干部像蚕食桑叶一样,肆无忌惮的吞噬集体和群众利益。这是农村滋生腐败的直接原因。

三是乡村两级干部相互串通,相互庇护,使得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严重挫伤了群众的对党的信任感和公信力。在经济利益观念的刺激下,一些村干部变得非常自私和不择手段,加上对金钱的崇拜,不惜通过损害群众利益来讨好上级领导,使得他们成为同舟共济的同伙,有的驻村乡干部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占有欲望,失去党性,忘记自己的工作职责,与村干部串通一气,歪曲国家政策,甚至为有问题的村干部当庇护伞,群众利益得不到维护,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客观公正的处理,这往往导致干群关系僵化,党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下降。

四是对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近年来,虽然反腐败力度较以前有所加大,但由于各种原因,如乡干部的庇护和通风报信,以及徇情办案,导致一些农村腐败案件得不到有效查处,违纪分子依然活跃,严重挫伤了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这是农村腐败问题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解决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建议

当前在中央反腐败潮流的影响下,群众监督意识有所增强,信访举报热情高涨,为农村基层打击腐败,弘扬正气创造了有利环境,解决好农村基层的腐败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乡村两级干部的管理,增强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乡镇应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应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制度,对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优先提拔任用;对工作中违规工作,唯利是图,沾亲厚又,且工作滞后甚至贻误工作的进行追责,通过奖惩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推行阳光村务,规范乡村工作流程。

对各种村务工作作出规范性要求,并选取有威望有公心的群众担任群众代表参与村务管理,同时,对村务工作定期公示通报,这样既能使群众对农村工作有较为系统的认识,又便于群众监督;对农村重点工作纳入一事一议制度,使群众能对村级事务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增强群众的参于意识和监督意识,达到从源头预防腐败滋生的效果。

三是净化监委会队伍,加大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力度。

乡镇党委纪委应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班子进行考核,把做事公道,德高望重且有为群众服务热情的人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同时,要将那些不作为,甚至为村干部的违规行为遮风挡雨的人清除出监委会,监委会要参与村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这样便于从机制上加大监督力度。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涉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涉农政策应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进行讲解,使群众对每一项政策有正确的认识,这样不但有利于规范执行政策,也有利于群众对村干部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正确执行政策是预防腐败的最佳最直接的手段。

五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查处腐败案件是对腐败行为最直接的打击,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乡镇纪委的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上下联动,形成反腐败联动机制,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作为农村反腐败的重点,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并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让查办案件的威慑力使那些有侥幸心理的村干部心存敬畏。

2014年以来,洛川县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了案件查办震慑力,群众反映良好。2014年3月,旧县镇西武村群众反映村党支部书记马收麦通过给自己上报四口人以套取国家资金,经旧县镇党委调查,马收麦套取国家粮食植补款6546元,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退缴违纪所得;2015年1月,群众反映槐柏镇石泉西村党支部书记马学军在低收入户审定中沾亲厚友,将其女儿、弟弟上报为低收入户,以及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等问题,经槐柏镇党委调查,将其女儿、弟弟上报为低收入户问题失实,但马学军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9521.64元 ,给予其开除党籍处理,并收缴违纪所得。2016年3月,菩堤乡王家河原村群众反映村党支部书记李晓明贪污村土地承包款,经菩堤乡党委调查,李晓明在任期期间,未将2013年村土地承包款2680元入账,构成贪污,给与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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