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统计局“三加强”做好党风廉政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为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全局人员工作效能,洛川县统计局提出“三加强”做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分管领导在抓好各项统计业务的同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制定统计局《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的检查考核。三是制定《廉洁从政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全面落实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自律,坚决防止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采取学习党纪条例、观看反腐专题片、主题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三是创新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统计局实际,开展有特色有品位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统计部门整体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统计局纪检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准则的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纪律执行情况检查,严守“四条红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统计队伍的纯洁性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二是着力加强统计人员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化问责,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权威性。三是坚持依法统计,加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惩治和预防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统计环境和氛围,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

洛川县统计局“三加强”做好党风廉政工作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为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全局人员工作效能,洛川县统计局提出“三加强”做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分管领导在抓好各项统计业务的同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制定统计局《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的检查考核。三是制定《廉洁从政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全面落实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自律,坚决防止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采取学习党纪条例、观看反腐专题片、主题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三是创新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统计局实际,开展有特色有品位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统计部门整体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统计局纪检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准则的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纪律执行情况检查,严守“四条红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统计队伍的纯洁性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二是着力加强统计人员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化问责,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权威性。三是坚持依法统计,加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惩治和预防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统计环境和氛围,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