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检察院清理举报线索促进管理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提高线索利用效率,促进线索管理工作规范化,近日,富县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进行了集中清理。

  2013年以来,富县检察院举报中心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18件,其中举报中心初核10件,初核后认为不构成犯罪2件,不予立案2件;移送本院自侦部门处理16件,自侦部门初查后立案侦查9件13人,侦查终结起诉后法院对8人已作出了有罪判决,正在办理4件5人。自侦部门初查后认为举报失实,不属于职务犯罪,不予立案1件;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转有关部门处理2件。

  该院举报中心能积极开展举报线索初核工作,在接到举报线索后均能在7日内作出分流处理。自侦部门对移送的举报线索也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初查,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中心,举报中心能及时答复实名举报人,杜绝积压举报线索或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

  通过这次集中清查活动,富县检察院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从强化举报线索专管职能、完善发现收集举报线索工作机制、审查分流提高移送线索质量、清理存查线索提升线索利用价值等四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断促进举报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范化,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富县检察院清理举报线索促进管理规范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提高线索利用效率,促进线索管理工作规范化,近日,富县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进行了集中清理。

  2013年以来,富县检察院举报中心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18件,其中举报中心初核10件,初核后认为不构成犯罪2件,不予立案2件;移送本院自侦部门处理16件,自侦部门初查后立案侦查9件13人,侦查终结起诉后法院对8人已作出了有罪判决,正在办理4件5人。自侦部门初查后认为举报失实,不属于职务犯罪,不予立案1件;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转有关部门处理2件。

  该院举报中心能积极开展举报线索初核工作,在接到举报线索后均能在7日内作出分流处理。自侦部门对移送的举报线索也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初查,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中心,举报中心能及时答复实名举报人,杜绝积压举报线索或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

  通过这次集中清查活动,富县检察院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从强化举报线索专管职能、完善发现收集举报线索工作机制、审查分流提高移送线索质量、清理存查线索提升线索利用价值等四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断促进举报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范化,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