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滞后的镇(街)所属单位及部分县直单位进行约谈

来源:延安纪委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06日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12月5日,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滞后的10个镇(街)所属单位和县直8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本次约谈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志虎同志主持,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刘智安同志对活动开展优秀的吴仓堡镇中心小学、吴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吴起县公安局五谷城派出所、庙沟镇食药监管所、吴起县公安局长城派出所、长官庙中心小学、洛源街道办枣树湾社区、铁边城镇中心卫生院、白豹镇食药监管所、吴起县公安局周湾派出所10个镇(街)所属单位和税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水利队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对活动滞后的吴仓堡变电所、城镇司法所、五谷城镇畜牧站、庙沟镇畜牧站、长城镇财政所、长官庙镇供电所、洛源街道办老城区社区、铁边城镇畜牧站、白豹镇司法所、周湾镇财政所10个镇(街)所属单位和吴起邮政分公司、房产管理所、工业中心、农发行、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长征应急救援协会党支部、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文管办8个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通报批评。工作滞后的18个单位负责人针对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阶段如何整改落实进行了表态发言。最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云鸿同志针对18个单位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及时弥补差距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县委开展的“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是一项政治任务,是转变作风,助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要求以上被约谈的18个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的认识。要认真对照《实施意见》和《“六项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突出重点、逐项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要将“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有机融入本部门本单位日常工作之中,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举措,从严从实抓作风、紧盯任务抓执行,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以上18个单位工作整改期限为三个月,必须于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整改结束后,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督查考核组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改仍然不到位,仍未达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加快实现我县转型发展、重回全省十强打下坚实基础。

吴起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滞后的镇(街)所属单位及部分县直单位进行约谈
来源: 延安纪委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12月5日,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滞后的10个镇(街)所属单位和县直8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本次约谈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志虎同志主持,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刘智安同志对活动开展优秀的吴仓堡镇中心小学、吴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吴起县公安局五谷城派出所、庙沟镇食药监管所、吴起县公安局长城派出所、长官庙中心小学、洛源街道办枣树湾社区、铁边城镇中心卫生院、白豹镇食药监管所、吴起县公安局周湾派出所10个镇(街)所属单位和税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水利队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对活动滞后的吴仓堡变电所、城镇司法所、五谷城镇畜牧站、庙沟镇畜牧站、长城镇财政所、长官庙镇供电所、洛源街道办老城区社区、铁边城镇畜牧站、白豹镇司法所、周湾镇财政所10个镇(街)所属单位和吴起邮政分公司、房产管理所、工业中心、农发行、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长征应急救援协会党支部、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文管办8个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通报批评。工作滞后的18个单位负责人针对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阶段如何整改落实进行了表态发言。最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云鸿同志针对18个单位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及时弥补差距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县委开展的“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是一项政治任务,是转变作风,助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要求以上被约谈的18个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的认识。要认真对照《实施意见》和《“六项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突出重点、逐项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要将“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有机融入本部门本单位日常工作之中,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举措,从严从实抓作风、紧盯任务抓执行,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以上18个单位工作整改期限为三个月,必须于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整改结束后,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督查考核组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改仍然不到位,仍未达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加快实现我县转型发展、重回全省十强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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