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三举措加强巡察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13日   

今年以来,宝塔区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巡察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健全巡察制度三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及时调剂解决巡察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问题,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担当负责、公道正派的原则,配备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为全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理论学习。区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带头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注重提升职能部门的政策理论水平,要求纪检、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积极学习宣传,督促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人员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意见》作为巡察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能力素质、提高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巡察人员政策理论水平,确保巡察有力度,监督出实效。

健全巡察制度。探索形成了“一听二看三查”的巡察工作机制。“听”就是在认真受理信访举报的同时,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深入村社和农户家中,听取群众对低保户、五保户评定,精准扶贫、“三资”管理以及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的反映;“看”就是重点查看被巡察乡镇、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民生政策执行,为民办实事以及处理信访问题等情况的原始记录,确保看得全;“查”就是抽调区纪委和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对被巡察乡镇及所辖村(社区)和部门十八大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查得实。

 


宝塔区:三举措加强巡察工作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今年以来,宝塔区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巡察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健全巡察制度三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及时调剂解决巡察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问题,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担当负责、公道正派的原则,配备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为全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理论学习。区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带头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注重提升职能部门的政策理论水平,要求纪检、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积极学习宣传,督促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人员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意见》作为巡察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能力素质、提高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巡察人员政策理论水平,确保巡察有力度,监督出实效。

健全巡察制度。探索形成了“一听二看三查”的巡察工作机制。“听”就是在认真受理信访举报的同时,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深入村社和农户家中,听取群众对低保户、五保户评定,精准扶贫、“三资”管理以及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的反映;“看”就是重点查看被巡察乡镇、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民生政策执行,为民办实事以及处理信访问题等情况的原始记录,确保看得全;“查”就是抽调区纪委和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对被巡察乡镇及所辖村(社区)和部门十八大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查得实。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