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来源:延安纪委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8日   

 

4月18日,市纪委印发《关于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延纪办函〔2020〕9号),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于4月20日下午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传达学习会议,并对警示教育月活动作出具体安排,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及监督部门纪检监察联络员参加了传达学习。

会上,高占功同志将《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中纪通〔2020〕1号)、《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警示教育的通报》(中纪通〔2020〕2号)《关于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中纪通〔2020〕3号)(以下简称“三个通报”)、《关于对我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典型案例的通报》(陕纪办通报第7期)等四个通报内容原原本本进行了传达学习。刘文宽组长对传达学习内容进行了提炼强调:“三个通报”和省纪委“典型案例通报”都是执法违法、执纪违纪违法的典型,对纪检监察干部更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大家要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牢记党和国家、人民的重托,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制度是提高自我免疫力的“防火墙”,《规则》、《规定》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行使权力定了制度、立了规矩,要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始终用纪律和制度约束自己,牢牢守住“底线”,决不能触碰“红线”。

传达学习结束后,对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传达学习(4月20日至4月30日),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中纪委“三个通报”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对我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典型案例的通报》内容,组织观看权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片——《狂“权”末路》,深刻汲取警示教训。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5月1日至5月10日),召开专题对照检查会,围绕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开展“八对照八查看”,结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主动查找自己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通过深刻检视,找准问题症结,做到靶向施策。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5月11日至5月20日),针对检视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整改。整改措施要实际可行,从思想根源、党性修养、职责担当、作风建设等方面全面改进,坚持立行立改、长久提升。切实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确保思想上受洗礼、灵魂上受震撼、行为上立规范、工作上有促进。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来源: 延安纪委    时间:2020年04月28日

 

4月18日,市纪委印发《关于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延纪办函〔2020〕9号),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于4月20日下午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传达学习会议,并对警示教育月活动作出具体安排,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及监督部门纪检监察联络员参加了传达学习。

会上,高占功同志将《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中纪通〔2020〕1号)、《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警示教育的通报》(中纪通〔2020〕2号)《关于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中纪通〔2020〕3号)(以下简称“三个通报”)、《关于对我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典型案例的通报》(陕纪办通报第7期)等四个通报内容原原本本进行了传达学习。刘文宽组长对传达学习内容进行了提炼强调:“三个通报”和省纪委“典型案例通报”都是执法违法、执纪违纪违法的典型,对纪检监察干部更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大家要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牢记党和国家、人民的重托,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制度是提高自我免疫力的“防火墙”,《规则》、《规定》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行使权力定了制度、立了规矩,要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始终用纪律和制度约束自己,牢牢守住“底线”,决不能触碰“红线”。

传达学习结束后,对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传达学习(4月20日至4月30日),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中纪委“三个通报”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对我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典型案例的通报》内容,组织观看权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片——《狂“权”末路》,深刻汲取警示教训。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5月1日至5月10日),召开专题对照检查会,围绕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开展“八对照八查看”,结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主动查找自己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通过深刻检视,找准问题症结,做到靶向施策。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5月11日至5月20日),针对检视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整改。整改措施要实际可行,从思想根源、党性修养、职责担当、作风建设等方面全面改进,坚持立行立改、长久提升。切实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确保思想上受洗礼、灵魂上受震撼、行为上立规范、工作上有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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