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3日   

近期,志丹县纪委严肃查处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王占斌,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申报20桌,实际宴请31桌,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文化艺术中心主任曹树辉,违反规定以维修锅炉发票变相报销购买花卉费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李建翔、报账员高瑜,规避政府采购、弄虚作假违规购置工作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

县纪委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中秋和国庆双节将至,要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发生。

志丹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时间:2015年09月23日

近期,志丹县纪委严肃查处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王占斌,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申报20桌,实际宴请31桌,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文化艺术中心主任曹树辉,违反规定以维修锅炉发票变相报销购买花卉费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李建翔、报账员高瑜,规避政府采购、弄虚作假违规购置工作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

县纪委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中秋和国庆双节将至,要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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