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1日   

1、延长县罗子山镇任鲁儿村支部书记冯社平,在担任该村村主任期间,长期不公开村上财务,未按规定将村集体收入31360元纳入村财镇监管,直接支出27119元,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延长县郭旗乡陈旗村原村主任段永平,将2012年拨付给村上的扶贫包村道路维修资金3.5万元未入村集体账户,直接支付道路维修费23685元,剩余9771.5元一直存于个人账户,直至2015年4月用于村务开支,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塞县坪桥镇李宝塔村党支部书记李世民,于2014年以村集体名义向在本村实施石油开发的工程队收取22口井眼协调费11000元,直接支付本村修建果园费用5000元,剩余6000元由其个人保管,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安塞县高桥镇高桥政村高桥四组小组长刘百林,违规于2011年4月将村集体土地征用赔偿款45.9万元全部存入其个人账户,并在2011年7月15日以其个人名义借给他人10万元,直至2014年5月方全部付给村民,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5、黄陵县节能监察中心报账员邱博涛,长期借备用金1万元不予归还,并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6、黄陵县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黔,从2007年11月任职至2013年10月期间,在单位私设“小金库”,共计收入787666.90元,支出633299.60元,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7、洛川县石头镇修辉村村主任王清芳,在2014至2015年累计虚报19.4亩耕地种粮面积,骗取粮食综合补贴款1044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8、洛川县老庙镇杨舒社区永乐村党支部书记刘天雄,以其妻名义领取该村2013至2015年20亩机动地粮食直补款3274元,直接用于村务开支共计2400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延长县罗子山镇任鲁儿村支部书记冯社平,在担任该村村主任期间,长期不公开村上财务,未按规定将村集体收入31360元纳入村财镇监管,直接支出27119元,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延长县郭旗乡陈旗村原村主任段永平,将2012年拨付给村上的扶贫包村道路维修资金3.5万元未入村集体账户,直接支付道路维修费23685元,剩余9771.5元一直存于个人账户,直至2015年4月用于村务开支,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塞县坪桥镇李宝塔村党支部书记李世民,于2014年以村集体名义向在本村实施石油开发的工程队收取22口井眼协调费11000元,直接支付本村修建果园费用5000元,剩余6000元由其个人保管,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安塞县高桥镇高桥政村高桥四组小组长刘百林,违规于2011年4月将村集体土地征用赔偿款45.9万元全部存入其个人账户,并在2011年7月15日以其个人名义借给他人10万元,直至2014年5月方全部付给村民,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5、黄陵县节能监察中心报账员邱博涛,长期借备用金1万元不予归还,并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6、黄陵县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黔,从2007年11月任职至2013年10月期间,在单位私设“小金库”,共计收入787666.90元,支出633299.60元,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7、洛川县石头镇修辉村村主任王清芳,在2014至2015年累计虚报19.4亩耕地种粮面积,骗取粮食综合补贴款1044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8、洛川县老庙镇杨舒社区永乐村党支部书记刘天雄,以其妻名义领取该村2013至2015年20亩机动地粮食直补款3274元,直接用于村务开支共计2400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