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当前基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对策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8日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群众反映最为强烈。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我们应看到,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没有绝迹,而是改头换面,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2015年以来,黄龙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五个强化”,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即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强化线索摸排,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查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工作措施,保持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全县共收到问题线索29件,初核了结12件,正在初核4件,立案13件,结案11件,处分11人。

一、当前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落实惠农政策走样变形。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农村项目资金逐渐增多,部分基层干部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有搞变通问题。有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乱收费问题时有发生。2016年3月,群众来信举报我县某村干部有违纪行为。经调查发现,该村村委会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以收承包费的名义违规收取群众每亩10—20元不等费用,共计35580元。该乡纪委依纪对该村支书张某党内严重警告,村主任朱某、村监委会主任安某党内警告处分,将收取的费用退还村民。

(二)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切身利益。在一些农村,个别村干部受利益驱动,变着法子侵吞公私财产。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我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丁某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将行政村机动地粮食直补款11057.2元粮食直补款隐匿占为己有。同时,虚造核桃园补助表,从中报支1000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支。丁某的行为受到刑罚,县纪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三)少数基层干部服务意识差。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不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基层一线执法单位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执人情法和金钱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我县某镇计生服务站站长冯某在发现村民刘某之妻怀孕后,违规收取刘某2000元的补救手术保证金;在明知计生服务站无收费许可的情况下,以计生服务站名义征收另一村民袁某计划外二胎社会抚养费6000元。收取的钱款均未按规定上交计生专户,而是用于计生服务站日常开支,黄龙县监察局对其作出行政记过的处分决定。

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剖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干部自律意识淡漠。一些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置身于监督之外,使群众对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

2、制度设计存在缺陷。近几年,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渐趋完善,但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这些干部通过所谓的“变通”办法,绕开制度的监管,致使基层腐败案件的发生。一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不公开、假公开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公开不及时、信息不透明,致使公开难以落实、效果不好。

3、监督体系合力不够。一是上级监督滞后。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方式较单一,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不能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二是同级监督弱化。作为在同一个基层单位工作的同事,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相互监督有伤和气、影响团结,相当一部分人有思想顾虑,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三是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针对当前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着重解决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1、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要积极探索“三观”教育载体,加强党员干部“三观”教育,提高教育效果。二是要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通过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第一书记”等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群众观念,密切与群众联系,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真正做到为民、爱民、富民、安民。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依托“两学一做”,广泛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构筑党员干部牢固的党纪国法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做到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2、完善制度,扎紧制度制约牢笼。要着重针对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便利、管用的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一要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投资体制、司法体制、金融体制等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的权力制约制度体系。二要加强制度创新。针对农村监委会和派驻纪检监察单位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我县于2014年推行了村级监委会“1+3工作法”,充分发挥监委会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又在此基础上推出了纪工委“1+3工作法”,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监管。三要抓好制度落实。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运行监管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业和部门,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对不按章办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追查有关领导的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构建全覆盖的监督网络体系。一要畅通监督渠道。健全完善信访、纠风、效能等投诉办理机制和投诉平台建设,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公开,不断规范公开形式和内容,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要拓宽监督途径。如近年来我县开展的“群众评价窗口服务单位”、“面对面、三公开”、“人民群众满意站所”评比等活动都是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针对不同时期不正之风的不同表现形式和群众关注点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确保监督的成效。

4、敢于亮剑,严厉查处违纪案件。加强惩处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一是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能手软。对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二是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根源。要通过深入剖析案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进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源头治理,通过案件剖析达到“查办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把执纪办案惩处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贪污贿赂等案件,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提供公平有序的纪律保证。

黄龙:当前基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对策
来源: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群众反映最为强烈。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我们应看到,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没有绝迹,而是改头换面,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2015年以来,黄龙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五个强化”,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即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强化线索摸排,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查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工作措施,保持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全县共收到问题线索29件,初核了结12件,正在初核4件,立案13件,结案11件,处分11人。

一、当前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落实惠农政策走样变形。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农村项目资金逐渐增多,部分基层干部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有搞变通问题。有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乱收费问题时有发生。2016年3月,群众来信举报我县某村干部有违纪行为。经调查发现,该村村委会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以收承包费的名义违规收取群众每亩10—20元不等费用,共计35580元。该乡纪委依纪对该村支书张某党内严重警告,村主任朱某、村监委会主任安某党内警告处分,将收取的费用退还村民。

(二)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切身利益。在一些农村,个别村干部受利益驱动,变着法子侵吞公私财产。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我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丁某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将行政村机动地粮食直补款11057.2元粮食直补款隐匿占为己有。同时,虚造核桃园补助表,从中报支1000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支。丁某的行为受到刑罚,县纪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三)少数基层干部服务意识差。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不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基层一线执法单位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执人情法和金钱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我县某镇计生服务站站长冯某在发现村民刘某之妻怀孕后,违规收取刘某2000元的补救手术保证金;在明知计生服务站无收费许可的情况下,以计生服务站名义征收另一村民袁某计划外二胎社会抚养费6000元。收取的钱款均未按规定上交计生专户,而是用于计生服务站日常开支,黄龙县监察局对其作出行政记过的处分决定。

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剖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干部自律意识淡漠。一些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置身于监督之外,使群众对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

2、制度设计存在缺陷。近几年,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渐趋完善,但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这些干部通过所谓的“变通”办法,绕开制度的监管,致使基层腐败案件的发生。一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不公开、假公开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公开不及时、信息不透明,致使公开难以落实、效果不好。

3、监督体系合力不够。一是上级监督滞后。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方式较单一,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不能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二是同级监督弱化。作为在同一个基层单位工作的同事,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相互监督有伤和气、影响团结,相当一部分人有思想顾虑,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三是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针对当前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着重解决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1、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要积极探索“三观”教育载体,加强党员干部“三观”教育,提高教育效果。二是要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通过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第一书记”等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群众观念,密切与群众联系,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真正做到为民、爱民、富民、安民。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依托“两学一做”,广泛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构筑党员干部牢固的党纪国法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做到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2、完善制度,扎紧制度制约牢笼。要着重针对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便利、管用的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一要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投资体制、司法体制、金融体制等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的权力制约制度体系。二要加强制度创新。针对农村监委会和派驻纪检监察单位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我县于2014年推行了村级监委会“1+3工作法”,充分发挥监委会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又在此基础上推出了纪工委“1+3工作法”,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监管。三要抓好制度落实。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运行监管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业和部门,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对不按章办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追查有关领导的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构建全覆盖的监督网络体系。一要畅通监督渠道。健全完善信访、纠风、效能等投诉办理机制和投诉平台建设,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公开,不断规范公开形式和内容,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要拓宽监督途径。如近年来我县开展的“群众评价窗口服务单位”、“面对面、三公开”、“人民群众满意站所”评比等活动都是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针对不同时期不正之风的不同表现形式和群众关注点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确保监督的成效。

4、敢于亮剑,严厉查处违纪案件。加强惩处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一是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能手软。对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二是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根源。要通过深入剖析案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进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源头治理,通过案件剖析达到“查办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把执纪办案惩处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贪污贿赂等案件,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提供公平有序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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