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释放纠正“四风”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志丹县文化局原局长沙建勤超标准配备、长期占用办公用房问题。沙建勤在担任文化局局长期间,其办公室面积约60平方米。2008年12月,沙建勤转任县文化局主任科员,以自己虽然退居二线没有完全退休为由,继续占用该办公室,直至2018年9月,沙建勤在退休1年零8个月之后,才腾退了该办公室。另外,沙建勤还长期占用单位公房一间,直至2018年12月才退还单位。2018年12月,沙建勤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甘泉县司法局原局长白泉峰违规购买土特产、发放苹果问题。2007年12月至2015年2月,白泉峰在任甘泉县司法局局长期间,违规报销购买香烟、土特产等费用共计29676元;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苹果50箱,价值5000元。2018年9月,白泉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富县“两路协调办”原主任缑四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缑四海在担任富县青兰高速公路、西延铁路复线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期间,于2014年1月20日、2014年3月31日两次违规发放奖金共计170000元;于2013年12月30日、2014年3月31日两次违规发放下乡补助共计73470元。2018年3月,缑四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4.黄龙县苹果局局长屈海成违规报销手机话费问题。2015年初至2017年8月,屈海成将个人手机费用绑定在单位固定电话上,共计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3990元。2018年9月,屈海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宜川县房屋征收办原主任杜晓东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及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宜川县房屋征收办在无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私设收费项目,以收款收据的方式收取土地余缺找补款、拆迁协调费共计22.722万元,时任宜川县征收办主任杜晓东授意单位会计李某某负责设立并管理“小金库”。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经杜晓东审批后,违规发放加班费、中秋节补助津贴1490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赴山西省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8022元;违规购买3500元烟花爆竹给单位职工发放。以上款项共计26422元,均在单位“小金库”中予以报销。同时,杜晓东本人还在单位“小金库”中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车辆保险费等共计12164.99元。2018年6月,杜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规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触碰纪律红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了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扛在肩上,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寸步不让,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28日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释放纠正“四风”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志丹县文化局原局长沙建勤超标准配备、长期占用办公用房问题。沙建勤在担任文化局局长期间,其办公室面积约60平方米。2008年12月,沙建勤转任县文化局主任科员,以自己虽然退居二线没有完全退休为由,继续占用该办公室,直至2018年9月,沙建勤在退休1年零8个月之后,才腾退了该办公室。另外,沙建勤还长期占用单位公房一间,直至2018年12月才退还单位。2018年12月,沙建勤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甘泉县司法局原局长白泉峰违规购买土特产、发放苹果问题。2007年12月至2015年2月,白泉峰在任甘泉县司法局局长期间,违规报销购买香烟、土特产等费用共计29676元;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苹果50箱,价值5000元。2018年9月,白泉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富县“两路协调办”原主任缑四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缑四海在担任富县青兰高速公路、西延铁路复线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期间,于2014年1月20日、2014年3月31日两次违规发放奖金共计170000元;于2013年12月30日、2014年3月31日两次违规发放下乡补助共计73470元。2018年3月,缑四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4.黄龙县苹果局局长屈海成违规报销手机话费问题。2015年初至2017年8月,屈海成将个人手机费用绑定在单位固定电话上,共计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3990元。2018年9月,屈海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宜川县房屋征收办原主任杜晓东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及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宜川县房屋征收办在无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私设收费项目,以收款收据的方式收取土地余缺找补款、拆迁协调费共计22.722万元,时任宜川县征收办主任杜晓东授意单位会计李某某负责设立并管理“小金库”。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经杜晓东审批后,违规发放加班费、中秋节补助津贴1490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赴山西省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8022元;违规购买3500元烟花爆竹给单位职工发放。以上款项共计26422元,均在单位“小金库”中予以报销。同时,杜晓东本人还在单位“小金库”中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车辆保险费等共计12164.99元。2018年6月,杜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规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触碰纪律红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了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扛在肩上,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寸步不让,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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